懷化新聞網(wǎng)訊 “謝謝你啊,楊法官,我兒子的生活總算有了保障……”在芷江法院接待室內(nèi),一名中年婦女一手抱著年幼的孩子,一手緊緊地握著判決書激動地向楊法官謝道。
女子易某與男子肖某某為合法夫妻,二人于2013年初生育一個小孩肖某,小日子過得也算滋潤,可好景不長,肖某某總覺得兒子與自己長得不像,故于2016年10月到懷化某司法鑒定中心作了親子鑒定,DNA鑒定結果排除了肖某某為該小孩的生物學父親。事到如今,易某只好承認孩子的親生父親是另有其人—姚某,肖某某一氣之下便決定從此不再撫養(yǎng)孩子肖某。經(jīng)濟拮據(jù)的易某出于撫養(yǎng)費的考慮,便向姚某討要撫養(yǎng)費,但姚某對此事始終矢口否認,一口咬定自己跟這孩子沒有任何關系,萬般無賴下,易某便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將姚某告上法庭。
湖南芷江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首先《司法鑒定意見書》證明肖某某非原告肖某生物學父親,其次肖某提供了母親易某與被告姚某的通話錄音,通話中有姚某要求肖某喊其為爸爸的錄音,再次姚某既拒絕做親子鑒定也未提供證據(jù)證明自己與肖某不存在父子關系。綜上,根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<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>若干問題解釋(三)》第二條規(guī)定,法院依法推定姚某與肖某系父子關系,肖某由其母易某直接撫養(yǎng),姚某依法承擔相應撫養(yǎng)費。
根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<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>若干問題解釋(三)》第二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,并提供必要證據(jù)予以證明,另一方?jīng)]有相反證據(jù)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。”因此,即便不做親子鑒定,法院也能根據(jù)相關證據(jù)依法做出判決。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企圖以拒絕做親子鑒定來逃避承擔撫養(yǎng)義務的行為是行不通的。